出租广州开发区丰夏三街1号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广州开发区丰夏三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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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Z2019DG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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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819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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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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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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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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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非居住用房
- 特 色: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电梯房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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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前2年租金保持不变,第三年起租金每年递增5%。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需在当月的22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出租方缴付当月租金。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广州开发区丰夏三街1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黄埔区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8196.78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出租范围包括房屋及土地,房屋面积8196.78㎡,室外场地用地面积17167.89㎡(含游泳场、5片足球场、4片篮球场、1片网球场、停车场、道路绿化等。其中游泳场占地面积2605㎡,含一个50米*23米的成人池、一个225㎡的儿童游泳池;5片足球场占地面积4107.5㎡;4片篮球场占地面积2727.5㎡;网球场占地面积690㎡;停车场占地面积1517㎡,道路绿化等面积5520.89㎡) | ||
免租期限 | 3个月,自合同起始之日起开始计算。 | ||
特色 |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电梯房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粤(2018)广州不动产权第06205298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8196.78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自建房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0-06-06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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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5-2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为(1)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为(2)个或以上,但经资格审核后仅有1家符合资格的,则项目不变更条件重新挂牌,第二次挂牌的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符合资格的意向方资格将保留至第二次挂牌。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如不变更条件进行两次信息发布(含延长周期和第二次挂牌)后仅有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经批准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协议交易。如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且至少1个意向方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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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签订合同通知书》/《签订<成交确认书>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2.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4.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出租标的的承租方,需按出租方提供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意向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并接受《房地产租赁合同》所列所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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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375000.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500 0015 7532 7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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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6)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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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月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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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前来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交相应项目纸质文件,完成登记报名手续。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截至意向方登记报名之日前一个月内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仅包括意向承租方的银行定期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存款证明),且证明对象必须为意向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必须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处罚记录(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书)。 5.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租金能力(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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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标的权属人是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科学城(广州)园区投资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权属人委托授权,由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2.承租方应在与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纳相当于本出租标的3个月中标月租金额度的租赁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一次性缴纳诚意金人民币375000元,缴款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承租意向登记单位名称一致。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已委托下属单位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出租标的部分分散出租,截至公示日期有2家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分别于2020年6月6日、2020年2月14日到期)和1家租赁合同到期但仍然在占用经营的租户(详见附件《第一体育中心现有租户明细表》)。出租标的成功招租后,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所有原租户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方与2家原租户分别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需继续履行并行使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原承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全部的义务及权利,租赁期限、租金等保持不变。如承租方拟提前清退前述尚未到期租赁合同涉及的相关租户,由承租方自行与相关租户协商,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家租赁合同到期但仍然在占用经营的租户由承租方与其自行协商租赁事宜。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出租标的及受让出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方需承诺对出租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悉,同意按现状租赁上述房屋。 5.租赁期内如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拆迁、三旧改造、土地被收储等政府规划调整和企业改制等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一方如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另一方无需赔偿。出租方有权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后解除《房地产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同时,交易双方应共同配合、积极协助政府完成征地拆迁、三旧改造、土地收储、企业改制等工作,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通知日期搬迁并交回出租标的,出租方在收回出租标的后应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承租方不享有征地拆迁、三旧改造、土地收储的任何补助和权利。 6.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出租标的的承租方,需按出租方提供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意向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并接受《房地产租赁合同》所列所有条款。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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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否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应先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承诺书》原件。 4.须提供截至意向方登记报名之日前一个月内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仅包括意向承租方的银行定期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存款证明)。 5.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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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1.本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出租标的的承租方,同意按出租方提供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本意向承租方已自行了解并接受《房地产租赁合同》所列所有条款。 2.本意向承租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处罚记录。 3.本意向承租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租金能力。 4.本意向方知悉出租标的权属人是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科学城(广州)园区投资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权属人委托授权,由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5.本意向方如被确认为项目承租方,承诺在与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纳相当于本出租标的3个月中标月租金额度的租赁保证金。 6.本意向承租方知悉须在项目公告期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一次性缴纳诚意金人民币375000元,缴款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承租意向登记单位名称一致。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本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若本意向承租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7.本意向承租方知悉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已委托下属单位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出租标的部分分散出租,截至公示日期有2家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分别于2020年6月6日、2020年2月14日到期)和1家租赁合同到期但仍然在占用经营的租户(详见附件《第一体育中心现有租户明细表》)。出租标的成功招租后,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所有原租户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方与2家原租户分别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需继续履行并行使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原承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全部的义务及权利,租赁期限、租金等保持不变。如承租方拟提前清退前述尚未到期租赁合同涉及的相关租户,由承租方自行与相关租户协商,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家租赁合同到期但仍然在占用经营的租户由承租方与其自行协商租赁事宜。本意向承租方知悉需自行对出租标的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出租标的及受让出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知悉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本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项目承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悉,同意按现状租赁上述房屋。 8.本意向承租方知悉租赁期内如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拆迁、三旧改造、土地被收储等政府规划调整和企业改制等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一方如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另一方无需赔偿。出租方有权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后解除《房地产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同时,交易双方应共同配合、积极协助政府完成征地拆迁、三旧改造、土地收储、企业改制等工作,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通知日期搬迁并交回出租标的,出租方在收回出租标的后应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承租方不享有征地拆迁、三旧改造、土地收储的任何补助和权利。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科学城(广州)园区投资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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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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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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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崔小姐、马小姐 | ||
联系方式 | 89160906、82112477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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