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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黄埔区丹水坑路1111号03(美景山莊)物业 【广交所挂牌项目】

  •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丹水坑路1111号03

  • 项目编号:

    GZ2019DG200871

  •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2752.0 ㎡

  • 截止时间:

    2019-06-17

  • 租赁期限:

    6 年

  • 出租用途:

    其他

  • 其他说明:

    餐饮服务

  • 特  色:

  • 公告
      温馨提示:
            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首年每月租金人民币85312元,租金自第三年起开始递增,每两年为一期,以上一期为基数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8%。
      支付方式 租金按每月收取一次,每期的5日前支付当期租金。租金以转账、现金或支票形式交付出租方。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丹水坑路1111号03 标的所在区域 黄埔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2752.0 平方米 租赁期限 6 年
      出租面积描述 建筑面积约2752平方米
      免租期限 三个月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租赁期情况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19-05-31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5-20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为(1)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为(2)个或以上,但经资格审核后仅有1家符合资格的,则项目不变更条件重新挂牌,第二次挂牌的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符合资格的意向方资格将保留至第二次挂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如不变更条件进行两次信息发布(含延长周期和第二次挂牌)后仅有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经批准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协议交易。如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且至少1个意向方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签订合同通知书》/《签订<成交确认书>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2.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4.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需按出租方提供的《黄埔区丹水坑风景区美景山莊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5.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2000000.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500 0015 7532 7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6)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月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前来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交相应项目纸质文件,完成登记报名手续。
      2.意向方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企业法人。
      3.意向方须具有截止至登记之日近3年内,经营2000平方米以上餐饮项目的经验(以相关合同为准)。
      4.意向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意向方须具有在职员工不少于50人(以最近一期购买社保人数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物业因历史原因,无相关权属证明。出租方承诺对该物业有处置权。
      2.该物业无消防验收合格证,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按政府部门规定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通过消防验收后方能对外营业)
      3.该物业无环保验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按政府部门规定办理环保验收合格通过后方能对外营业)
      4.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所一次性缴纳诚意金人民币2000000元,缴款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其中人民币240000元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剩余部分由产权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意向承租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产权交易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应先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企业法人应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承诺书》原件,内容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黄埔区丹水坑风景区美景山莊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4、截止至登记之日近3年内,有经营2000平方米以上餐饮项目经验的证明文件(以相关合同为准);
      5、具有在职员工不少于50人的证明文件,以最近一期购买社保人数为准;
      6、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黄埔区丹水坑风景区美景山莊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丹水坑旅游开发实业公司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崔小姐、马小姐
      联系方式 89160906、82112477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电话:(020)89160888  E-Mail:gemas@gema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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